词条 | 慎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77 慎子先秦法家重要著作。战国慎到著。《汉书·艺文志》著录42篇,今仅存7篇及部分佚文。本书反映了慎到以道而法,兼容道、法的政治思想,提出国君要“兼畜下”,“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所去取焉”,即无为而治的观点,又提倡“大君任法而弗躬为,而事断于法矣”,官吏要“以死守法”,即厉行“法治”的观点。本书同时还阐述了慎到重“势”主张,认为凭“贤”凭“智”都不足以制服臣民,国君只有凭权势才能制服臣民。本书是了解慎到政治思想的主要依据。 慎子先秦早期法家的著作。慎到(约前395—约前315),战国时期赵国人。早年学黄老道德之术。曾在齐国的稷下讲学,受上大夫之禄。后离齐至韩,为韩大夫。《汉书·艺文志》著录四十二篇,已佚,仅存五篇,后从《群书治要》辑出二篇,并旧有者为七篇。它们是《威德》、《因循》、《民杂》、《知忠》、《德立》、《君人》、《君臣》。 慎子战国时慎到著。原为四十二篇,今残存五篇。主张君主无为而治,又倡导法治。清钱熙祚辑本以《群书治要》本七篇参校《七汇》本五篇,较完善。明末出现的《慎子》内、外篇,为慎懋赏伪托。 慎子约前395—前315(一)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之一。即慎到。赵国人。曾学黄老道德之术,后在齐国稷下讲学。与彭蒙、田骈等齐国管子法学派学者的思想相近(《庄子·天下》)。后与申不害、韩非并称名于世。著有《慎子》一书传世。在法家理论中,慎子以重“势”著名。提出“势位足以屈贤”的主张。在公私问题上,认为人性自私,立法的目的,就在于“使私不行,”实现和谐的社会生活。他说:“凡立公所以弃私也”,“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提出执法者不应“私亲”,他说:“官不私亲”,“法不遗爱”。这些思想在后世有一定影响。(二)书名。慎到著。《汉书·艺文志》法家类录42篇,现存本为7篇,有残简。佚名编者辑有部分逸文。在法律思想上,提出重势轻贤的观点。认为“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慎子·威德》)。强调法治,反对德治。他说:“忠未足于救乱世”(《慎子·知忠》。认为法是为了立公去私,“功之功,莫大使私不行” (《逸文》)。认为礼仪应从风俗,他说:“礼从俗。” 慎子一卷。慎到(前350一前275)撰。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关于他的事迹,史书记载较为简略。据《史记·孟荀列传》记载:“到为稷下先生,与田骈齐名,至湣王时而去。”《战国策·赵策》亦云:“蔺相如困秦王,归,有矜色,谓慎子……”可见,慎到是战国时期一个相当活跃的社会活动家。慎到的学术思想,极其芜杂。《荀子·非十二子》曾有过这样的评价:“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及紃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荀子·解蔽》也曾指出:“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有见于后无见于先”。其“有见于后无见于先”是道家的主旨。其“蔽于法而不知贤”,是韩非法家的言论。慎到的思想,对后来韩非法家学派有过重大的影响。慎到的言论,保存在《慎子》一书之中。《史记·孟荀列传》记载:“慎到著十二论”。《汉书·艺文志》 著录: “ 《慎子》 四十二篇”。《史记》 裴骃 《集解》引徐广曰:“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一篇。”四十一篇可能为四十二篇之误。《隋书》,新、旧 《唐书》著录:“《慎子》十卷,滕辅注。”宋朝藏书家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说:《慎子》一书,“今麻纱刻本才五篇,固非全书也。《崇文总目》言三十七篇”。《崇文总目》是北宋时期官府的藏书目录,当时所藏三十七篇,大概是北宋末年散失了。这说明,《慎子》一书在北宋时期已有两种版本,一是官府所藏三十七篇本;二是民间流传的五篇本。金德建在《司马迁所见书考》中认为:三十七篇加五篇,正好等于《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四十二篇。这四十二篇分成二个本子,一是三十七篇本,二是五篇本。到明朝末期,又出现一部《慎子》,分内外两篇,为明慎懋赏伪作。现存 《慎子》的版本有《子汇》本,影印明刊本。清严可均辑《守山阁丛书》本。清钱熙祚辑 《诸子集成》 本,《四库全书》本等。 《慎子》战国时慎到一派的著作。今存1卷。是书《汉书·艺文志》著录为42篇,唐时尚存10卷。北宋《崇文总目》著录为37篇,《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为1卷5篇,即宋代有2种版本:37篇9卷本和1卷5篇本,合为42篇10卷本。南宋以后,9卷本亡,只存1卷5篇。明清两代有辑文。通行版本有3种。 慎子❶即“慎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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