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户籍相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户籍相伍《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献公十年(前375年)“为户籍相伍”,即编制户口,五家为伍。孝公六年(前356年)更“令民为什伍而相收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而“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境内篇》)。秦朝由此严格了户籍登记,全国人民五家为伍,两伍为什地组织起来,实行“连坐”,一家“犯法”,五家、十家都连带受到刑罚,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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