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房屋租赁合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一种。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的合同。根据此种合同,一方(出租人)将房屋交给他方(承租人)使用,他方应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在我国,因房屋所有权不同,分国有房屋租赁和私有房屋租赁。前者主要由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或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后者主要是个人之间的调剂余缺、以互助互利为原则而建立的租赁关系,租金在国家房管部门指导下由双方议定。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应保证房屋使用,负责修缮,承租人应按约定使用房屋和按期交付租金,不能转让、转租和长期闲置不用,未经出租人同意,亦不得长期借给他人使用。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将出租的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当按期给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返还出租人的协议。租赁合同的一种。特征:(1)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物。合同生效后,所有权关系不发生转移。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应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2) 房屋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出租人将房屋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必须给付一定的租金。(3) 出租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原租赁合同应继续有效。(4) 房屋租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明确规定租赁房屋的位置、建筑结构、数量、装饰、设备,租赁期限,租金数额、交纳期限和方法。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应保证房屋使用、负责修缮,承租人应按约定使用房屋和按期交纳租金,不能转让、转租、长期闲置不用,未经出租人同意,亦不得长期借给他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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