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我国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的原则。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国家仍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保持部分重要的、直接的或间接的经营管理权,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平衡发展。湖南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改革经历着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主要是简政放权,扩权到厂;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开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主要办法是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厂长(经理)责任制、股份制。党的十四大以后,又开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规范化,以实现企业制度的创新,更好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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