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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扎萨克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扎萨克

官名。清代于内外蒙古各旗均置。掌一旗军民政令。由王公、贝勒、贝子等人担任。《清史稿·职官志四》: “藩部各官: 外藩蒙古扎萨克,旗各1人,〔大漠内科尔沁等24部,旗49。大漠外喀尔喀4部,旗86。青海5部,旗29。西套额鲁特、额济讷土尔扈特、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硕特凡10部,旗34。以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为之。不置扎萨克者,隶将军、都统及大臣〕。掌一旗政令,协理台吉2人或4人,赞襄旗务。管旗章京各1人,副章京各2人,参领、佐领、骁骑校并佐扎萨克董理民事。回部哈密一旗扎萨克、协理台吉、管旗章京、副章京各1人,参领2人,佐领13人。吐鲁番1旗扎萨克1人,协理台吉2人,管旗章京1人,副章京、参领各2人,佐领15人,伯克10人。所掌如蒙古制,。初定扎萨克综理旗务,依内8旗编制,置管旗章京以次各官。顺治十六年 (公元1659年) 置佐领、骁骑校150丁1人。十八年,定管旗章京、副章京员限。雍正初,平青海,编旗置官如故事。”

扎萨克

扎萨克为一旗之长,由清政府在蒙古王公、台吉中任命。扎萨克一般为世袭,由清政府以“世袭罔替”的诏令宣布。扎萨克负责旗内行政、司法、课税、差派、属官任命、牧场更换等事务。扎萨克下设协理台吉(图萨鲁克齐)、管旗章京(固孜达、固山)、管旗副章京(梅楞)、参领(甲喇、扎楞)、佐领(苏木、牛录章京)、骁骑校(坤都)、领催(拨什库)等官佐分理各项事务。

扎萨克

即“札萨克”(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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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2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