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抗日民主政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抗日民主政府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的行政机关。1937年秋,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建立了陕甘宁边区工农民主政府。国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改名为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政府。随着抗日根据地的开辟,共建了19个抗日民主政府。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分为边区、县(市)、乡 (市)三级。边区政府委员会是边区参议会闭会期间边区的最高政权机关,由边区参议会选出正、副主席及委员若干人组成,综理边区的政务,向边区参议会负责。其下设民、财、建、教四厅和保安司令部、保安处等机构。县政府委员会由县长及委员6至7人组成。乡政府由乡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抗日民主政府与参议会从1940年起,开始实行“三三制” 的组织原则,即共产党员 (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进步分子(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士绅)各占三分之一。抗日民主政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联合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抗日力量,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对汉奸和反动派专政的人民民主政权。它在组织人民、团结一切抗日力量、赶走日本侵略者,发展生产,建设解放区,改善工农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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