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抗诉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抗诉书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实行审判监督所制作的文书。格式和内容:1.首部。写明制作文书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送达机关名称。2.正文。写明原判情况、抗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3.尾部。文书签发的日期并加盖公章。最后写抄送单位。 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在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文书。抗诉书的内容和格式。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以下列顺序书写内容: (1)名称和编号; (2)发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3)简要说明收到判决、裁定的时间、名称,以及认为该判决、裁定的错误性质;(4)提出抗诉的具体理由、法律根据,并提出抗诉声明;(5)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具体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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