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折狱龟鉴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折狱龟鉴法医类著作。宋郑克撰。原二十卷,存八卷。以《疑狱集》为蓝本,裁删增益、分类汇编二十卷,约成书于庆元六年(1200)。原书明时已散佚。清四库馆臣辑补为八卷。卷一、二为释冤,卷三辨诬,卷四议罪,卷五惩恶,卷六核奸,卷七钩慝,卷八严明。每门之下分列若干类,收载历代文献中有关刑法折狱的典型案例二百七十余条,每条详于叙述,精于论断,分门别类,纲目清晰,便于检阅。虽属刑法折狱著作,但是有许多法医检验、鉴定方面的内容,对法医学的形成亦有一定影响。可供法医学研究者参考。因借“龟决疑,鉴灼物”之典,故名。有明万历二十三年(1605)刻本(附《春秋繁露求雨止雨直解》一卷,《活人三要跋》一卷),清光绪八年(1880)许梿于京师校刊本。 183 折狱龟鉴宋著名案例汇编。亦名决狱龟鉴。郑克编著。本书以《疑狱集》的全部案例为基础,逐条增补,共276条395例。分释冤(上、下)、辨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证慝、钩慝、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严明、矜谨20类。其中前6篇为正篇,其余有关奸、慝、盗、贼的12类为别篇,分论惩恶的各个方面,最后2类带有结论性质。编者通过对各个案例的分析评论,言简意赅地介绍了历史上有关决疑断狱和司法检验的各种经验,是了解和研究古代司法实践的重要参考资料。原书20卷,旧传各本多有缺佚,仅明《永乐大典》载有全书,清收入《四库全书》时,重新校理,析为8卷。后胡文炳又辑《折狱龟鉴补》,于光绪四年 (1878) 刊行。 折狱龟鉴古代折狱案例选编。又名《决狱龟鉴》。二十卷。北宋末郑克著。郑克(生卒年不详),字武子,一字克明。开封(今河南开封市)人。徽宗宣和六年(1124)进士,历任登仕郎、建康府上元县尉和承直郎、湖州提刑司干官等职。 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览”。中国古代的一部案例汇编。宋郑克撰。清代收入《四库全书》时,校订整理为八卷。全书在五代和凝、和㠓父子所著的《疑狱集》的基础上,逐条增补,共为276条,395例,分为20类。其中释冤、辨证、鞫情、议罪、宥过、惩过6类是全书的正篇,察奸、核奸、擿奸、察匿、证匿、钩匿、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12类属于副篇,严明、矜谨2类,带有结论性质。作者通过对逐案的分析和评论,就历史上有关决疑断狱和司法勘验的各种经验教训作了详细的论述,是了解和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一部重要参考材料。清胡文炳辑有《折狱龟鉴补》一书,于光绪四年(1878年)刻行。 折狱龟鉴八卷。宋郑克 (生卒年不详)撰。郑克,字克明。河南开封人,宣和六年 (1124) 中进士,官湖州提刑司干官。郑克认为,五代和凝、和㠓父子的《疑狱集》写得不够详备,于是便采摭旧文,写成 《折狱龟鉴》一书作为补充。书中所记,多出于正史之外。因务求广博,难免有庞杂之嫌。然而正是由于它的广博详尽,对于人们增广见闻,吸取历史教训大有帮助。作者 “虽意主尚德缓刑,而时或偏主于宽,未能悉协中道。”(《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不难看出作者所尊崇的法制态度。《决狱龟鉴》又名 《折狱龟鉴》,《汉志》作二十卷。《永乐大典》载有全书,但已连写在一起,看不出卷与卷的界限,清人修《四库全书》时将其分为八卷,收入 《四库全书》。此外,还有 《墨海金壶》本、《守山阁丛书》本、《明辩斋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等。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刘俊文译注点校的 《折狱龟鉴译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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