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护侨原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护侨原则一国具有保护本国侨民的权利是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准则。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明确规定“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是使馆的主要职务之一。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也将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 (个人与法人) 的利益作为领事的主要职务。移居外国的公民,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得到维护时,国家有责任为其提出交涉,当其在外国不能继续生存时,国家有义务接受其回国。(参见外交保护*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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