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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指腹为婚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指腹为婚

又称胎婚,尚未分娩就为腹中婴儿订亲。根据现有史料,指腹为婚最早出现在汉代,南北朝时盛行。最初多见于宫廷及官宦人家,以后平民百姓中也时有发生。《南史》记载韦放与张率为自己的子女指腹为婚。《北史》中有崔浩为王慧龙与卢遐妻指腹为婚的记述。指腹为婚的主要作用在于以联姻方式扩大家庭势力、巩固两家的联盟。有时指腹为婚与赐婚相结合,用以笼络僚属,赏赐功臣。东汉时光武帝刘秀得知大将贾复受了重伤,生命垂危,立刻表示:“闻其妇有孕,生女即我子娶之,生男即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中国历代典律多不涉及指腹为婚,元代及某些朝代明令禁止此俗。许多有识之士严厉痛斥此种订亲方式,司马温说:“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依,或从宦远方,遂致弃信负约,遭狱致讼者多矣!”

指腹为婚

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的旧时婚俗。两个和睦友好的家庭,如果其中一家有一男孩,而另一家的女主人怀有身孕时,男孩的父母就会主动到另一家提亲,提出如果女主人生的是女孩便要嫁到自家做儿媳的要求。双方待孩子长大成人后才正式确定婚姻关系,为孩子们成婚。如果女主人生的男孩,双方就闭口不谈此事,指腹为婚亦自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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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21: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