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掌握钱包的权力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掌握钱包的权力”“Powerof thePurse”立法部门以其独有的拨款权和税收权对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的权力。由立法部门掌握钱包的原则源于中世纪英格兰。这一原则传至英国殖民地后,殖民地议会很快就控制了英王委派的总督。1787年的联邦宪法将提出税收法案的权力授予众议院,这一规定体现了众议院享有“掌握钱包的权力”。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