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推排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推排制宋代地方政府定期核实人户家产、编排户等的制度。为及时反映民户物力高下的变动情况,以利排定差役,每隔三年对田宅家资升降状况进行一次摸底排队。添资进产则升其户等,卖田减产则降其户等。据此编造五等丁产簿,以求税与田符,役与财当。推排须以平时田宅交易中如实推割物力、税赋为基础,故南宋绍兴 (1131—1162年) 以后推割推排往往连称,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推割系指卖田之家赴政府注销卖出部分的田亩,县司根据其田色、顷亩,将与之对应的税租数额批凿于田宅交易契书上,并在本县五等丁产簿上予以批注,将这部分税额划入钱主账下,即由买田者交纳。然贫户为求速售,常常被迫不割或少割税,以至北宋中叶后产去税存之弊日趋严重。南宋地方政府专门设立了税租割受簿以记录割税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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