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教阶体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教阶体制亦称“教会体制”。天主教和东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体系与制度。萌芽于二三世纪,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帝国的官阶体系逐步完备,至中世纪在欧洲封建社会中定型。主体由主教、神父、助祭(执事)三个品位组成。随着教皇和教廷制度的发展,西部教会主教品位又分为教皇、枢机主教、宗主教(东正教称为“牧首”)、都主教、总主教和一般主教。东正教无教皇和枢机主教而实行牧首制,其余与西部教会(天主教)类似。不同等级的神职人员在举行礼仪和圣事时有不同级别的“神权”,在教务方面亦按照等级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新教一般无教阶制,少数派别如圣公会等保留有简化的教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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