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散官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散官又称散阶,是一种附加性官衔,表示一定的级别,与实际职掌和俸禄无关。其制始于汉。东汉献帝建安年间,曹操置散官骑从。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404) 置散官五等,如百官有缺,于中补擢。孝文帝太和十一年 (487) 置散官100人。隋朝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为散官。散官仅以加文武官之有德者,不理事。唐代又分文武,为加官或阶官。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凡四十五阶。规定九品以上职事皆带散位,散官与职事官品级并非一致。有低级散官而任较高级职务者,称“守某官”,亦有高级散官而任较低级职务者,称“行某官”。北宋前期沿唐制。太宗初年,为避 (光义)讳,将文散官中的正议大夫改为正奉大夫,通议大夫改为朝奉大夫等。京朝官和选人,遇郊祀等庆恩,每次加五阶; 到朝散大夫以上,每次加一阶。武官诸司使以上,如使额高者加金紫光禄大夫阶; 内殿崇班初授,加银青光禄大夫阶。神宗时改革官制,废除了散官阶。此后,散官专指闲散不管事的官职。如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副使、团练副使、州别驾、长史、司马、司士、文学、助教等。金、元用以表示官员品级,有文、武等各类。明代一称阶官,指加散阶的官员。散阶属荣誉称号。文、武官及宦官散阶时有变动。散官给授与考满相关,官员授职,即于对应品级内初授散官,三年初考,六年再考称职事者始得升授、加授散官。清朝凡文、武官员封赠,各有十八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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