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又称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旧制度学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美国经济学的重要流派,它与 (旧) 制度学派共同构成制度主义。从其产生以来,一直被西方经济学界视为 “异端”。但当凯恩斯主义的正统地位受到威胁后,才受到经济学界的青睐。
新制度学派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加尔布雷思、鲍尔丁、格鲁奇、缪尔达尔和甘别尔等。新旧制度经济学的区别主要在于旧的主要研究企业的权力结构,讨论所谓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新的在继续研究企业权力结构的同时,探讨社会存在着的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并寻找协调的办法。
新制度经济学把科技革命作为研究的起点,采用制度一结构的分析方法来说明社会经济现实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了一整套 “新” 的改良主义的理论。其主要代表加尔布雷思把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看作是由少数大公司构成的 “计划体系” 和为数甚多的中小企业构成的 “市场体系” 所组成的 “二元体系” 结构。他认为前者控制、支配和剥削后者,形成了权力的不平等,这正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病症的根源。为此,他提出国家干预经济,实行“社会统治” 的控制工资和物价,实行计划化,调节和克服两个体系的矛盾。缪尔达尔也用所谓 “循环积累因果原理” 来解释美国黑人的问题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新制度学派宣扬技术决定论,认为科学技术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决定性要素。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企业权力转移到拥有知识的人的手中,使人们之间的差别仅是教育上的差别,社会的矛盾也转为有知识的人同没有知识的人之间的矛盾。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同时也存在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入和权力不平等。因此,应该重新探讨 “价值准则”,把 “权力均等化” 和 “收入均等化” 作为共同目标,从制度和结构上对资本主义进行 “改革”,使资本主义实现 “新社会主义”。其具体政策是: 实行累进收入税率以消除收入不均等; 实行最大公司国有化,依靠国家的经济立法和管理,依靠科技人员和教育家的力量实现 “社会革新”。此外,缪尔达尔还提出,发展中国家只要实现社会改革,把权力转移到下层大众手里,同时注意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实行土地关系的改革,行政管理以及教育改革等等,也能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新制度学派企图用社会风俗习惯和心理因素来解释社会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而歪曲了社会经济制度的真实内容。他们所谓整体演进的方法,实际上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翻版,其改良主义的政策主张注定是行不通的。但是,同许多保守派相比,新制度学派较为正视世界发生的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