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地方性法规。1992年7月13日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31日修改。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发扬各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继续发挥老年人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作用而制定。共5章4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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