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补充规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补充规定1995年4月8日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25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32条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而制定。共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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