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旅大租地条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旅大租地条约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租界旅顺大连的条约。又称《中俄会订条约》、《中俄条约》。1897年11月德国强占中国胶州湾,俄国利用这一时机,令其军舰强行驶入旅顺港,并与德国在瓜分中国问题上达成默契。翌年2月,清政府派许景澄为专使,会同驻俄公使杨儒与俄国交涉。谈判期间,俄国外交大臣穆拉维约夫提出租地和筑路要求,并以最后通牒方式,限令清政府于3月27日前答复。同时,一方面从海参崴派出军队前来中国,特别命令在旅顺口的海军陆战队作好登陆准备,另一方面对清政府的实权人物李鸿章等人以及旅顺地方当局进行重金收买。清政府终于在俄国限期的最后一天,即3月27日被迫同意,在北京签订条约。该条约共9条。主要内容:一,清政府将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面租予俄国,租期25年,期满后,由两国相商可以展限,在租期内租地的军政由俄国管辖。二,租地以北,划出一段隙地(即中立地带),中国军队非经俄国同意,不得入内。该地区的土地、铁路、矿山和一切通商权利,不得让给他国;三,允许俄国从中东铁路干线修筑一条支线到旅顺、大连,支线所经地方的铁路利权,不得让给他国。5月7日,又订立《续订旅大租地条约》。从此,旅大地区成为俄国的殖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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