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无著籍入宫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无著籍入宫殿罪名。历代宫廷门森严,如果没有书写门籍就进入宫殿,或者虽然有门籍,却不该此时进宫殿而进的,唐律规定按 “各减阑入五等” 处理 ( 《唐律疏议·卫禁》 卷七)。宋代将此项罪名列在 “因事入宫殿辄宿” 条中,处理上与唐律相同 明朝将此条并入 “宫殿门擅入” 条中,规定要 “笞四十” ( 《明律集解附例·兵律·宫卫》 卷一三)。如果没到上岗值班的时候,或没按规定的门出入,唐、宋两代都规定按 “减阑入七等” 论处,而明代则规定对这种情况仍是 “笞四十”。清沿袭明律不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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