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既判力的相对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既判力的相对性既判力效力的限制。首先,既判力的范围受到“三同性”的限制,凡是一项请求从原因、标的、当事人资格三个方面考查都是新的,就能起诉,不触犯原判决的既判力。其次,约束诉讼当事人的既判力对第三人毫无效力,对第三人不能主张判决的既判力。第三人也不需要使用第三人异议程序主张判决的相对性。再次,判决虽具有既判力,但仍有间接反驳的途径,即可以上诉、申诉而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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