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计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上计制度战国时,韩、赵、魏、秦都实行上计制度。每年秋季始,先由县令、长把该县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数目编为计簿,呈送郡国,由郡国守相进行考核,并将对县级官吏的考评以及向中央推荐的人才简况,如实写在统计簿册上,称为“计书”,年底前将副本上呈于中央进行考绩。计簿初由郡县丞呈送,后改派高级掾史,称为上计史、上计掾或计史;遇有错误及不实之处,上计史首先要遭到刑讯;才能出众的计史可以留在郡国或中央任职。汉代较重视上计工作,皇帝常于正月亲御正殿接受天下上计,据以考核官吏的政绩以定升降。唐、宋、明、清各代,多承旧制,每年呈报“国计簿”或“会计录”,其中包括户口、田地、赋税等数字。我们现在所能收集到的历代户口统计数字都是据此得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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