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明经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明经科简称“明经”。自西汉起为察举科目之一。汉代察举中射策取士即有明经,南北朝时形成了举明经的制度,明于经术者可通过试策方式进入仕途。隋炀帝后成为科举考试中常举的主要科目之一。唐初,明经一般指通两经者,后又增加了明五经、三经、学究一经及开元礼、三礼、三传、三史等科,录取人数也远远超过进士科。明经主要考试帖经、墨义及策。主要是考士子对经文及注疏的记诵。五代时,明经初为帖经五十帖,后周时改为对墨义50道。宋初称唐、五代之明经为诸科。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在诸科之外另设明经科,试三经,其中大经 (指 《礼记》、《左传》)、中经(指 《毛诗》、《周礼》、《仪礼》)、小经 (指 《周易》、《尚书》、《谷梁传》、《公羊传》)各一,每经试墨义、大义各20道; 并帖《论语》、《考经》十道; 再试时务策三道。殿试试三经大义十道,大经四,中、小经各三。其出身与进士科相同。熙宁四年(1071年) 罢。 明经科即“明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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