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下二部督邮、县主者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下二部督邮、县主者符吐鲁番文书。1975年发现于哈拉和卓91号墓,编号75TKM91:24。后缺,存8行、74字。为北凉高昌郡军府下达“二部督邮、□县主者”的征调令。令“见入军之人”,每单位“赍镬五□口、斤斧五十口”,“悉具弓□”。“见军人具屯头□□□,行军之具,□令备办”。并责成“三纲、幢校主者督” 办,违失者“身行鞭二百,幢口杖一百”。督邮为郡佐大吏,往往一人督察数县,此符下达范围应相当广泛,或即整个高昌地区。对研究北凉军事制度及政治制度均有重要价值。录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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