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晋代官吏荫户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晋代官吏荫户制晋代制定的允许官吏按其品秩荫及亲属或佃客,被荫者既可免交赋税。《晋书·食货志》:“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3人,第七、第八品2人,第九品及举辇,迹禽、前驱、由基、强弩、司马、羽林郎、殿中冗从武贲、殿中武贲、推椎斧武骑武贲、持级冗从武贲、命中武贲武骑1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50户,第三品10户,第四品7户,第五品5户,第六品3户,第七品2户,第八第九品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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