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生产率field capacity of power-implement unit
表征农机作业机组技术经济性能的参数之一。即机组在单位时间内按一定质量标准完成的作业量。它是机组进行评比、选型、配套和定额制定以及机群的配备、计划、规划等的重要依据。
计量单位 ❶时间的计量单位,有小时、班、日、月、季和年等。
❷作业量的计量单位,依作业项目不同,有亩、公顷、千克、吨千米、米和立方米等。不同作业项目的作业量统一计算时,需折合为统一的作业量计量单位,如标准亩等。中国农业部规定:耕地机组在地势平坦,土壤比阻为4.9牛/厘米2左右的熟地上作业,耕深为20~22厘米时,每耕翻1亩面积为一个标准亩。并规定了各种主要作业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标准亩折合系数。但对于不同地区、不同作物、不同机组来说,标准亩折合系数不能确切反映各项作业的等量关系。因此,标准亩只宜在概括性说明或对比折合时使用。
计算方法 通常可用机组的理论生产率和技术生产率进行计算。如移动式机组的两种计算公式分别为:

式中 B为机组构造幅宽(米);v为机组理论速度(千度(千米/小时);τ为机组班内工作时间利用率。在一定技术水平条件下,机组能够达到的技术生产率低于理论生产率。
移动式机组的技术生产率与拖拉机、作业机具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条件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式中 N
en为发动机标定功率(千瓦);ξN为发动机标定功率利用率;ητ为拖拉机牵引效率;β为机组幅宽利用率;k为作业机具单位幅宽阻力(牛/米)。
按标准亩计算某项作业的技术生产率:

式中 δ
b为此项作业的标准亩折合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