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宗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李宗典字鸿远。国学生。考授州同知,补浙江仁和场大使。清雍正八年(1730),奉派巡视堤工,亟督筑翁埠五里海堤,竣工时,海啸至,潮高与堤平,苏、松等处州县皆被灾,杭州独无害。十三年奉派疏浚海塘引河。乾隆元年(1736)升柴塘通判,兼理引河。浙江人民勒“十不忘”于石,颂其功绩。后因父丧改留安徽补用。十一年奉派勘察无为州江工,江南岸高,江流北冲,北岸日受侵蚀,塌陷无为田庐,遂动员民众于北岸迎冲处,载土沉舟,引流东去,不一年,果岸出流移,得无江患。不久补任徐州通判。后升江苏金山海防同知,死于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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