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起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后,对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作出的不将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决定。在我国,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起诉对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提起公诉。在中国刑事诉讼中,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阶段所行使的职权,经审查公安机关转送的起诉或免予起诉案件,查明被告人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决定书明确记载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由检察长签署后公开宣布,并送达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在押被告人应立即释放。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应抄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当的可以要求复议或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复核。案件中有被害人的应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抄送被害人,被害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不起诉检察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在我国具有下述三种情况之一的,应当或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即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 犯罪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予免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样的不起诉,在学理上被称为绝对不起诉。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的不起诉在学理上被称为相对不起诉。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的不起诉在学理上被称为存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对于人民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绝对不起诉决定,被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人,同时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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