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延迟型冷害年受灾情况
1954年,吉林省5、6、7月气温持续偏低,8、9月气温正常或偏高,受冷害主要是在作物生长过程的前期和中期。整个生长期内≥10℃的积温平均低143℃,尤以延边地区为甚,≥10℃积温约低250℃。由于长时间低温,旱田播种、出苗晚,水田插秧晚,各种作物发育期从一开始就明显推迟,到秋季作物普遍贪青。该年全省粮豆总产比丰收的1952年减产约15%。
1957年,5、6月气温正常,7、8、9月气温持续偏低,受冷害主要是在作物生育期的中后期,全省平均≥10℃积温与多年平均相比低约147℃,长春地区偏低最多,达184℃。该年冷害主要发生在中部重点产粮区,全省粮豆总产比1955年减产24%。
1969年,5、6月气温较低,7、8、9月气温正常或偏低,全省平均≥10℃积温与多年平均相比,低约147℃。由于作物生长前期严重低温,旱田播种,出苗普遍较晚,水稻插秧亦晚,各种作物生育明显推迟,作物普遍贪青,秋霜又比常年来得早,因此作物成熟度较差。该年全省粮豆总产比丰收年的1967年减产约24%。
1972年,全省5、6月气温偏低,7月气温偏高,8、9月气温特低或偏低,全省平均≥10℃积温与多年平均相比,低约129℃,该年作物生长期的前期和后期低温,特别是后期气温特低,加之主要产粮区干旱,这一年灾情特别严重,全省粮豆总产比丰收的1970年减产28%左右。
1976年,全省5、6月气温偏低,7月气温正常或偏高,8月气温特低,9月气温正常,全省平均≥10℃积温与多年平均相比,低约101℃。四平、辽源、吉林、通化、浑江地区大部以及长春、延边的部分市县都达到了严重冷害程度,白城地区为一般冷害。全省粮豆总产比1975年减产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