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核定澳门葡船数额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核定澳门葡船数额清朝初年加强对澳门葡萄牙人管理的一项措施。雍正二年 (1724年),两广总督孔毓珣多次巡查澳门的炮台和海道,事后向朝廷提议对澳门葡萄牙人的海上贸易严加管理,限定澳门葡萄牙船只数额,并对各船进行登记,编列字号,刊刻印烙,注明船长、商人、舵工、水手等姓名,百年内不得变更,如有违反,以通贼罪论处。他还建议,澳门葡萄牙人应该限定船只数额为25艘。此议在雍正三年(1725年) 获得朝廷批准。于是,澳门的25艘船只都用 “香” 字编号,船名、船主都经中国官府注册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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