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住宅格局 |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
释义 | 1.住宅格局河北省村镇住宅,历史上长期保持着独门独院式院落格局,直至70年代。农家住宅的形式多是坐北朝南,正房是一明两暗,后面不开窗或开小窗,采光通风较差。山区多为木石结构,坡形草盖顶,卵石基,土筑墙; 平原地区多为木结构,土坯或夯土墙,少数用砖包角、镶门窗口,平、坡屋顶均有; 沿海地区多为木梁檩屋加以黄草、麦秸、海草或小瓦盖顶,多为坡形。进入80年代,河北省除少数贫困地区外,农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据《村镇建设年报》统计,1983—1996年全省村镇新建住宅5.06亿平方米,见表13-8-6,相当于新中国成立后30多年建房总量的2.5倍,有666.23万户农民喜迁新居,占全省总农户的45%。农村人均居住面积由1990年的9.9平方米增加到1996年的11.7平方米。1996年,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的住房已占当年新建住宅面积的99.9%,二层以上楼房占当年新建住房面积的10.1%。石家庄市郊区有30个村二层以上楼房达到了60%,占全区村庄总数的37.5%。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建的3~6层单元式楼房住宅,设计新颖,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大都采用铝合金玻璃门窗、大理石楼梯、水磨石地面、壁灯、吊灯等。 表13-8-6 1983—1996年新建农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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