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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棠阴比事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棠阴比事

法医类著作。宋桂万荣撰。一卷。万荣,四明 (今浙江余姚) 人。谓“疑狱有集旧矣”,遂在《疑狱集》、《析狱龟鉴》基础上编撰此编。汇录刑法折狱 (判决)典型案例百四十四例,及部分法医鉴定内容。简捷明晰,便于实用。撰成于嘉定六年 (1213) ,端平元年 (1234) 先后刊行。至明景泰年间 (约1453年) 曾由吴讷删订增补,析为百三十案例,《四库提要》著录即为此本。有元刻本,清同治六年 (1867) 本樨山房活字印本,《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186 棠阴比事

宋著名案例选编。桂万荣编著,1卷,1211年刊行。本书由 《疑狱集》和 《折狱龟鉴》二书所载疑难案例选辑而成,包括向相访贼、钱推求奴、杜镐毁像、次翁戮男、国渊求笺等144例,各例统以四字为题,两句为联,合辙押韵,共编为72韵,颇便记忆。其对古代司法检验经验和决狱断疑方法论述较详。明景泰(1450—1456)年间,吴讷曾加以增删整理,共保存103例,去掉韵脚,另增4条为《附录》。本书自宋始多次刊行,流传广泛,并曾被译成日文,影响甚大。

棠阴比事

宋以前古案汇编。二卷。南宋桂万荣编。桂万荣(生卒年不详),字梦协。慈谿(今浙江宁波)人。宁宗庆元时进士。曾任余干县尉、建康司理参军、朝议大夫等职。
《棠阴比事》书名取自歌颂清官的“棠阴”和董仲舒的《春秋决事比》两者之义。所选古案均取自《疑狱集》和《折狱龟鉴》。刊行于南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
共一百四十四条。每条为一案,各冠以四字标题,每两句合为一联,合辙押韵,颇便记诵。每一案都首先介绍官吏姓名及其任职,然后叙述案情及破案经过,最后亮出处理结果,每案字数不等,少则数字,多则百余字,个别的也有二百字以上的。内容以如何破案为主题。
由于《棠阴比事》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司法活动,较明显地体现了统治者的意志和国家法制,故书成后曾得到了南宋理宗赵昀的垂青。后人也予以较高的评介,曰“闲阅桂氏《棠阴比事》,嘉其有可益人智虑”(《棠阴比事补编·序》)。就今天看来,尽管该书宣扬了封建伦理甚至迷信思想,但其中的一些破案方法、勘验技术等仍有借鉴意义,书中涉及的史料也可作为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素材。
书的内容在明代有过变化。明景泰年间,吴讷删去原书中相类似部分,仅存八十条,另新增五十条,共一百三十条。同时,还重新排列了条目顺序。到了清代,朱绪曾和桂嵩庆认为吴讷删本失去了原本“比事”之意,乃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重刊《宋本棠阴比事》,恢复其原来面目。继于同治六年(1867)再印《聚珍本棠阴比事》。此书流传很广,日本亦有译本。另有1980年群众出版社据道光本校注出版的《棠阴比事选》。

棠阴比事

一卷。附录一卷。宋桂万荣(生卒年不详)撰。明吴讷(生卒年不详)删补。桂万荣,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人。官至朝散大夫、直宝章阁,知常德府。《棠阴比事》记录了自古以来一百四十四件案例,及对案例的分析,为便于流传,采用韵语形式。案例也多采自原有的此类书籍。自序中称“取和鲁公父子 (和凝、和㠓) 《疑狱集》, 参以开封郑公 (郑克)《折狱龟鉴》,比事属词,取成七十二韵。”(《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明代景泰年间吴讷认为《棠阴比事》拘泥于声韵对偶,很多案例意义不大,于是“删其不足为法及相类复出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留下八十件。按照案件大小的顺序排列成书,又作了补遗二十三事、附录四十四事,另成一卷。吴讷整理补充的 《棠阴比事》,叙述明白,简捷切要,很有价值。桂万荣的《棠阴比事》南宋嘉定四年 (1211),就曾刊行,端平元年(1234)重刻刊行。清代时《棠阴比事》及“附录”被收入《四库全书》。《棠阴比事》还有《四部丛刊续编》本、《四明丛书》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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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0: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