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正卒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正卒秦制:“凡民年二十三,附之畴官,给郡县一月而更谓卒;复给中都一岁谓正卒;复屯边一岁谓戍卒。”汉及三国,男子从傅籍之年(汉初十五岁,景帝时二十岁,武帝以后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期间,须服兵役二年,称正卒。正卒一年在本郡服役,任材官或骑士或楼船,接受军事训练,兼负责地方治安,参加本郡或邻郡偶发的战事;另一年在京师屯戍,称卫士。另外,还须在边郡屯戍一年,称戍卒。一说适令男子一年在本郡服役,称正卒,另一年或戍守边境,或到京师驻守,称戍卒或卫士。汉代兵役制度尚无定论,还有其他说法。 正卒秦汉时期农民承担的三种兵役之一。秦代十七岁以上的男子一生必须到京师服役一年的兵役。汉代二十三至五十六岁男子,一生必须服兵役两年,其中一年接受训练,一年到边疆屯戍或到京师守卫皇宫。 正卒西汉兵役。正卒规定:每个成年男子都要服兵役一年。役期满后,遇有军事需要, 还得随时应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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