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殖民地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殖民地议会Colonial asemblies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的立法机构。第一个殖民地议会是 1619年成立的弗吉尼亚议院。随后普利茅斯殖民地设立了代表议会,接着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也于1632年成立了同样的议会。1639年的康涅狄格基本法建立了当时最民主的议会。后来,在马里兰、罗得岛、纽约和其他殖民地的特许状或法律中都载有关于建立代表机构的条文。这些议会十分重要,因为他们为殖民地时期的领袖们以及后来美国早期的领袖们提供了有关立法的经验。这些议会行使的权力有:控制财政,限制总督的权力,决定地方政府的特许状,征税以及决定军事事务。殖民地时代末期,殖民地议会的领袖们承担了同英国议会斗争的领导权,他们当中涌现了一批独立运动的杰出领袖。 殖民地议会General Court,Colonial殖民地议会是典型的新英格兰机构,由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首创。议会由总督、18名助手和公司的自由民组成。特许状授予该机构管理、惩戒和裁决全权。其他的殖民地后来也采用了这种机构形式,因而逐步形成这样一种概念,即政府所拥有的一切权力均属议会。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