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殿庭仪礼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殿庭仪礼司官署名。明初置。后改鸿胪寺。掌接待宾客和吉凶礼仪等事。《明史·职官志》: “初吴元年 (公元1363年),置侍仪司,秩从五品。洪武四年 (公元1371年),定侍仪使从七品,引进使正八品,奉班都知正九品,通赞通事舍人从九品,俱为七品以下官。九年,改为殿庭仪礼司,设使1人,正七品; 副3人,正八品; 承奉1人,从八品; 鸣赞2人,正九品; 序班16人,从九品; 九关通事使1人,正八品; 副6人,从八品。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分左右司副各1人,增序班至44人。革承奉,增设司仪4人。二十二年,增设左右司丞4人,正九品。三十年,始改为鸿胪寺,秩正四品,设官62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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