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兵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民兵宋代乡兵名。《宋史·兵志六》: “建炎后乡兵:……民兵 〔建炎二年 (公元1128年) 每50人为1队,有长、副。1户取1丁,5户取2丁。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年)3丁取1,5丁取2。10丁取3〕。” 民兵军种之一。庆历五年(1045年),宋祁在为《兵录》所作序中说,宋军有四个军种,一曰禁兵,二曰厢兵,三曰役兵,四曰民兵,北宋后期的《神宗史志》说,“凡联其什伍,而教之战,为民兵”。明制,允许边民自备军械,团结防边,是为民兵。 民兵Militia美国各州的武装力量,一般称为国民警卫队。从理论上说,凡年满18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均为民兵,但事实上民兵实行征募制。各州州长为民兵司令,但在战时,民兵并入美国陆军,不受州长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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