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汉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汉仪》汉初,为正“君臣之位”,汉高祖(公元前206~前195年在位)曾命叔孙通及其弟子定有关朝廷制度的法规。汉惠帝(公元前195~前188年在位)时,叔孙通又曾定有宗庙礼仪的法规。据考证,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即《汉仪》。清人沈家本《汉律摭遗》辑有《汉仪》律目17条。 汉仪书名。秦、汉之际叔孙通撰。叔孙通,薛县(今属枣庄市)人。曾为秦博士。秦末,先为项羽部属,后归刘邦,任博士,称稷嗣君。汉朝建立,与儒生共立朝仪。后任太子太傅。此书十二篇(一作《仪品》,十六篇),大抵仍袭秦故,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多得其实。《陈书》、《钦定前汉书考证》皆称录之。旧列史部政书类。久佚。作者另撰有《汉礼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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