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94 法家见14131条。 169 法家战国时以法制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九流”之一。其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等。战国末韩非加以综合,集其大成。注意到名实相应则治,不应则乱的事实,要求在法治时,要注意分析物、实、形、名之间的关系,重视逻辑在刑名法术上的运用,在许多逻辑理论上都作出了重要贡献。管仲首先注意到了“名实当则治,不当则乱”(《管子·九守》)的事实,因而要求“名实相符”。申不害以正、反两方面分析了“正名”在法制中的作用,认为“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乱”(《申子·大体》),故主张“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韩非分析了当时社会中的许多矛盾后,认为“不相容之事,不两立”,提出“为名不可两立”之说,对形式逻辑矛盾律的本质作了明确地阐明。提倡“精辩”,反对“靡辩”,主张“形名参同”,强调“众端参观”、“参任之见”。并对古代的连珠体作了初步尝试。法家主要著作有 《管子》、《申子》、《商君书》、《韩非子》等。 131 法家战国时主张法制的一个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儒家的反对派。始祖为李悝,先驱者管仲、邓析、子产,商鞅是法家的奠基人,韩非是法家集大成者。经典著作有《商君书》、《韩非子》等。法家学说是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法家伦理观念具有非道德主义倾向,轻视甚至否认道德的教化作用,强调是善是恶,一断于法,儒家的仁义道德无用虚伪,导致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禁暴治乱要靠严刑峻法,强权威势,提倡厉行赏罚,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人与人之间是利害关系,君臣、父子也不例外。在道德行为的评价上,推崇功利主义。主张礼法因时而异,反对永恒不变的道德观念,论证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法家fajia中国先秦学派。与儒、墨、道、名、阴阳诸家并称为“六家”。显著特征是提倡法治,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主张强化君主专制制度,以严刑峻法治民。其思想渊源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子产,而实际的始祖当推战国初期的李悝。被称为“前期法家”的,除李悝外,有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另外,还有齐法家,除主张推行法治之外,还主张容纳礼义教化。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各家之长,兼言法、术、势。法家所推行的政策,如加强君主集权、厉行赏罚、奖励耕战、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为建立与加强统一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根据。然而,强大的秦王朝命祚短暂,使思想家们认识到法家思想的局限性。他们把儒家、道家等思想与法家思想融会贯通,互相补充,成为二千余年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统治思想的主要理论基础。 法家战国时代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政治派别。《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学说以法治为核心。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等人。战国末期的韩非则为其集大成者。商鞅重 “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 “势”。所谓“法”,即指各种成文法和法规,它是由统治阶级制定和颁布的,并且由国家强制实行。所谓“术”,是指君主统治的手段和策略。所谓“势”,就是统治者所占据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即“权势”和“威势”。韩非受道家、荀子思想影响,他对于法、术、势三派的理论都是肯定的,但认为三者都“未尽善也”,如果只强调其中一个方面则是片面的。他纠正了“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的偏颇,综合了他们的长处,又吸收了慎到的势治,强调法、术、势“皆帝国之具也”,是君主统治的三个法宝,从而形成了以法为基础,法、术、势相结合的系统的法家派的政治思想。法家主张“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商君书·更法》),法令应该“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韩非子·难三》),“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管子·任法》)。他们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的君主国家。提出重农抑工商的观点。提倡耕战政策,以农致富,以战求强;厉行严刑峻法,监察官吏职守,建立官僚制度。法家为实现其政治主张,曾与各国贵族守旧势力进行过激烈斗争。司马谈谓:“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史记·太史公自序》)至西汉,法家融合于儒家,失去独立学派之地位,然于后代政治思想、法学思想影响颇为深远。今存法家著作主要有《商君书》、《韩非子》等。 法家战国时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起源于管子、子产,发展于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集大成于韩非。主张“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倡导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建立君主专制国家,严刑峻法,监察官吏。主要思想保存于《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中。 法家战国时主张以法治国的学派。春秋时的管仲、子产等为其思想先驱。战国时,李悝、吴起、申不害、慎到、商鞅等在各诸侯国进行了变法活动,发展了法家思想主张。韩非总结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法家在政治上主张废除“分封”,行“郡县”,建立统一的君主专制国家;加强君主集权,打击旧贵族势力;用厚赏重刑、使令行禁止;任人以能。法家的政治主张为当时许多诸侯国采纳。西汉武帝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采用“外儒内法”,儒法兼治的方法进行统治。法家主要著作有《商君书》和《韩非子》等。 法家战国时代重要政治学术派别。《汉书·艺文志》列入“九流”。前期法家以李悝、商鞅、慎列、申不害等为代表,集大成者为韩非。韩非综合商鞅之“法”、“慎列之“术”、申不害之“势”,辩证地说明法、术、势的有机联系。法家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的君主专制国家,主张重农抑商、严刑峻法,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和封建专制政治提供了理论基础。其主要代表作为《商君书》、《韩非子》等,对后世法学思想影响很大。 法家先秦至汉初主张法治的一个学派。其思想渊源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子产,而实际的始祖则是战国初期的李悝。前期法家有重“法”的商鞅、重“术” 的申不害,重“势”的慎到等。此外还有齐国法家,除主张法治外,还力图容纳礼义教化。战国末期韩非集法家学说之大成。法家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主张以严刑峻法治民,建立并强化统一的君主专制国家。提倡耕战政策,以农致富,以战求强; 厉行赏罚,以法为教,以史为师,监察官吏职守。法家代表著作有《商君书》、《韩非子》等。 法家先秦、汉初主张法治的一个学派。战国初期的李悝为法家始祖,著有封建地主阶级的成文法典《法经》 。前期法家除李悝外,有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商鞅重“法” ,申不害重“术” ,慎到重“势” 。战国末期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兼言法、术、势。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主张强化君主集权,以严刑峻法治民。法家所推行的政策措施,如加强君主集权、翦除私门势力、厉行赏罚、奖励耕战、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为建立与加强统一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根据。法家的代表著作有《法经》、《商君书》和《韩非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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