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的历史类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法的历史类型又称“法的类型”。对有史以来的法,按其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所作的基本分类。凡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之上,体现同一阶级意志的法,便属于同一历史类型。历史上除原始社会没有法外,依次出现了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前三种法因其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基础上,体现剥削阶级的意志,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故可统称为剥削阶级类型的法。社会主义法是新型的、也是最后类型的法,同剥削阶级法具有本质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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