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泛美联盟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泛美联盟由美洲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1889年10月至1890年4月,在华盛顿成立,当时有18个成员国。初名为“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仅是促进美洲各国经济联系的组织。其常设机构为“美洲各国商务局”。1901年,将“美洲各国商务局”改组为“美洲各国国际事务局”,转变为一个政治组织,美国攫取了调停各国争端的仲裁权。1910年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改名为“美洲共和国联盟”,并改组“美洲各国国际事务局”为“泛美联盟”,主要领导人由美国人担任。1928年泛美会议谴责了美国在拉美的扩张活动。1933年罗斯福提出“睦邻政策”。1938年第8次泛美会议通过共同防卫和不干涉宣言。1947年,美国与拉美国家建立军事同盟,成为盟主。1948年建立“美洲国家组织”,“泛美联盟”被改组为它的秘书处。1970年美洲国家组织设秘书处代替了“泛美联盟”。 泛美联盟PanAmerican Union1890年4月14日,南北美洲21个共和国在首届泛美国家会议上所建立的组织,原称美洲共和国国际委员会,1910年采用现名。联盟行使执行委员会职权,即准备泛美国家会议议事日程,安排会议,负责执行会议决议。联盟理事会由美国国务卿和20个拉美共和国驻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的大使或公使组成。该组织禁止从事任何政治活动,其宗旨为促进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关系和文化关系。联盟总部设在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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