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注官守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注官守缺官员任期满后除官,注册登记,等候重新任职,称注官守缺。即注册排号,等候官署员缺时补用。《元史·选举志三》: “凡注官守缺: 至元八年 (公元1271年) 议: ‘已除官员,无问月日远近,许准守缺外,未奏未注者,许注6月满缺,六月以上不得预注。’ 二十二年,诏: ‘员多缺少,守缺1年,年月满者照缺注授,余无缺者,令候1年。’ 大德元年 (公元1297年) 以员多缺少,宜注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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