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洪世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洪世奇1881~1927字子翌,名必荣。18岁入选拔贡生,后考入安徽省法政大学堂,1905年加入同盟会,并任安徽省支部的组织工作。曾主编《安徽日报》论坛专栏,后应云南高等检察厅厅长王维琛之聘,任秘书长。不久参加护国军,起草倒袁檄文,颇受蔡锷器重。后回安徽,参加推翻第三届省议员贿选,驱逐军阀省长李兆珍,取消盐斤非法加价,废督裁兵等斗争。为在“六、二”惨案中死难学生伸冤,起草了全部诉状和电文。后双目失明,卒于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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