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洪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47 洪钧1839—1893清末外交官。字陶士,号文卿,江苏吴县(今苏州)人。同治进士,任翰林院修撰。曾任出使俄、德、荷、奥四国大臣。官至兵部左侍郎,力主巩固边防,预为戒备。出使俄国期间,适逢波斯拉施德丁《史集》俄译本和霍渥尔斯《蒙古史》英文本出版,请人译出,“用西方之资料,以证中国之事实”。著有《元史译文证补》三十卷。 洪钧1839—1893清同治七年(1868)戊辰科状元。江苏吴县人,字陶士,号文卿。家境贫寒,自幼发愤苦读。十八岁补县学生员,二十六岁乡试中举,三十岁大魁天下。援例授翰林院修撰。同治九年,提督湖北学政,十三年任满回京。光绪元年(1875),任顺天乡试同考官。次年,充陕西乡试主考官。三年,受命参与纂修《穆宗毅皇帝实录》。五年,任功臣馆纂修,旋任山东乡试主考官、翰林院侍讲。六年,转翰林院侍读,提督江西学政,旋授翰林院侍讲学士。次年,转侍读学士。在掌管教育及科举考试期间多有建树,且用闲暇时间研究西北边疆史地。九年,升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奉命视察黄河灾情,力荐善治河、然缘事获遣的潘骏文主修,河患始杀。十年,丁母忧。纳苏州名妓傅彩云(赛金花)为妾。十三年,守制期满,补授内阁学士。任出使俄、德、奥、荷四国大臣,携傅彩云同行。出使期间,任事练达,颇具外交才干,办理一切悉臻妥帖,有大国使臣之风。十六年,升兵部左侍郎,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十九年,病卒于任。通经史,尤精蒙古史,用中亚及西方各国史料补证,撰成《元史译文证补》三十卷,又有《经训书院文集》十卷。 洪钧1839~1893字陶士,号文卿。寓居吴县。1868年廷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旋视学湖北,累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1887年,任出使俄、德、奥、和(荷兰)四国外交大臣,携妾赛金花同行。三年任满回国,擢兵部左侍郎,旋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毕生研究元史,在国外读到拉施特哀丁的《集史》及多桑的蒙古史著作,补正《元史》,成《元史译文证补》30卷(其中有目无书10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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