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活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活产联合国给活产下了一个定义:“妊娠的产物全部从母体排出时,不管妊娠时间的长短,只要具有呼吸、心跳、脐带动脉搏动、明确的随意肌的运动等生命现象之一的即为活产”。生育是一个生理现象,也是一个人口现象。生理现象是指一个妇女具有的生孩子的生育能力;人口现象是指一定人口中的生育水平。人口中的生育水平,则永远是与一定期间内某一人口中的活产数相关联的。由于有的孩子在出生后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就死亡,因而很难建立准确的活产数的登记统计,活产的定义也难建立,即使建立了也不一定在任何地方都行得通。通常可见某些地区的权威当局自己决定自己的定义,这种现象在国外和我国都是存在的。联合国希望世界各国都按多数公认的活产定义来进行出生统计,因而对“活产”的定义做了上述规定。但这一定义在某些情况下不易遵循(如某些地区接生人员没有足够的水平来判断)。若婴儿在出生登记前就死亡,则很容易出现以下情况: 活产见“医药卫生”中的“活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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