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关估价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海关估价制进口国海关依据本国关税法令的内容审查、确定或估定进口商品完税价格的一种制度。经海关估定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又称海关价格。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商品的价格形式多种多样,因此,各国海关的估价依据也不尽相同。通常使用的进口估价依据是到岸价格,但也有的国家采用离岸价格 (如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由于各国海关估价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有些国家便利用估价提高进口关税,形成税率以外的新的非关税壁垒,如美国曾对某些商品按进口地市场或进口国官定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依据,以达到提高关税,限制进口的目的。1973—1979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在“东京回合”的谈判中,经过反复而艰巨的磋商,签订了《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又称《新估价法规》。从而确定了各国海关采用“成交价格”作为估价的主要依据,对完税价格是否以到岸价格或离岸价格为依据,则允许各国根据自己的立法加以规定。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