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洋环境保护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海洋环境保护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同日由委员长颁布。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指导思想是: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防止污染公害,保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本法共分8章48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止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三章,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四章,防止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五章,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六章,防止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为贯彻实施本法,国务院于1983年12月29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并于1985年3月6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更加明确和具体地规定了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污染的管理办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包含了许多交通生态伦理思想,是交通道德和生态道德的法律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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