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水河直隶厅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清水河直隶厅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山西省。《清史稿·地理志七》:“清水河直隶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置协理通判。六年,隶归绥道。二十五年,改理事厅。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改抚民通判。东南距省治920里。至京师1020里。广135里,袤140里。北极高40度6分。京师偏西4度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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