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丧失继承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丧失继承权见“剥夺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由于某种法定事由,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称为丧失继承权。(过去称之为剥夺继承权,简称剥夺)。继承法明确规定,具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失去继承权的一种情况。根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其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被继承人的; (3)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发生在继承开始前,其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则在继承开始时; 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发生在继承开始后,其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则要追溯到继承开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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