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湖南各县区 (或直属乡镇)公所教育委员会暂行规则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湖南各县区 (或直属乡镇)公所教育委员会暂行规则

1933年4月省政府颁布。因湖南区乡教育行政机构历经数次变化,从1916年至1929年间实行“学务委员会制”后对区乡教育事业无实际推进,故1930年省政府颁布了各县教育委员规则,令各县改行区教育委员制。后修改该规则,于1933年颁布此《规则》。规定县属各区 (或直属乡镇)设教育委员1人,受教育局长及区长(或直属乡镇长)之监督指挥,办理区域内之教育事宜,在区(或直属乡镇)公所内办公;教育委员不单独对外行文,但区公所有关教育方面文件,应由其认可方为有效。此制沿行至1949年。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3: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