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演绎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演绎法yanyifa参见“数学教育”部分的“演绎推理”. 演绎法yanyi fa从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论证方法。是演绎推理在议论文中的运用。 演绎法yanyi fa是幼儿从已理解与掌握的普遍性规律中推理得出新的数学知识的方法,即从一般到特殊的方法。如:当幼儿掌握了5以内数的组成,初步理解总数与部分数之间的互补、包含、互换的关系后,对5以后的各数的数的组成能做出推理,加以掌握。又如,当他们掌握了一周内时间从星期一到星期日的更替后,便能从当天推理知道明天将是星期几,昨天是星期几。掌握演绎能使幼儿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对扩充幼儿知识有很大的作用。教幼儿学会演绎法,应该使幼儿在理解掌握规律性知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适宜在中、大班运用。 演绎法见“逻辑学”中的“演绎法”。 演绎法从若干已知命题出发,按照命题之间的必然逻辑联系,推导出新命题的思维方法。演绎法已成为构造科学理论、组织科学知识的一种重要方法。演绎法可广泛运用于日常认识和科学研究。它既可作为探求新知识的工具,使人们能从已有的认识推出新的认识,又可作为论证的手段,使人们能借以证明某个命题或反驳某个命题。演绎法是按照命题之间的必然的逻辑联系进行推导的。运用演绎法时,必须使结论与其前提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即断定结论应是断定其前提的必然结果。否则,就不能发挥演绎法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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