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澳门军民海防同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澳门军民海防同知即广州府海防军民同知,或称澳门海防军民同知(简称澳门同知)。乾隆八年(1743年),两广总督策楞、按察使潘恩榘向清朝政府上奏本,主张增设海防军民同知于澳门,加强对澳门的管理。同时,从不增加官职、不增加费用的考虑出发,他们建议将广东省肇庆府同知移至前山寨,改为广州府海防军民同知。除负责番禺、顺德、东莞和香山等地的海防外,还负责居澳洋人的事务,故又称澳门同知,隶属广州府,官正五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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